Re: [问卦] D卡:我在新加坡被鞭刑了!

楼主: chal ( )   2025-05-28 07:03:28
我本来也以为是幻想文
我想说一次打六下
怎么可能
结果问了AI
新加坡的鞭刑最多一次可以打23下
而且一次打6下是很常见的
另外法律上也完全允合
如果是幻想文
那代表是有做过功课的幻想文
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无聊
而且就算求助台湾外交部
也不可能从有罪变无罪
我记得新加坡是连美国人都照鞭
何况这人已经都是采最轻的刑度了
所以外交部能帮的有限
1. 《危险武器法》(Corrosive and Explosive Substances and Offensive Weapons
Act)
携带或展示危险武器(如刀械)属于刑事犯罪。
若属于“攻击性武器”(
offensive weapon),在公共场所无合法理由持有,可触犯该法。
法定刑罚:
初犯:监禁至少 2 年,最多 7 年。
强制鞭刑:不少于 6 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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