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国时报
2.记者署名:李文辉
3.完整新闻标题:对台六项保证 美众议员提入法
4.完整新闻内文:
已列在两党党纲 跨党派共同提案 通过后将于国会建立审查机制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5-05-17/1024/B12A00_P_01_02.jpg
美国民主党籍联邦众议员克利什纳穆希于美东时间15日提出“对台六项保证法案”,拟将
“对台六项保证”入法。图为克利什纳穆希于2024年2月22日访台。(总统府提供)
美国民主党籍联邦众议员克利什纳穆希于美东时间15日提出“对台六项保证法案”,要求
将已列为民主、共和两党党纲的“对台六项保证”入法,以法律明文保障,并于国会建立
审查机制,确保未来任何政府在未经国会批准下,都不能改变这些原则。
综合外电报导,克利什纳穆希声明指出,借由“六项保证”入法,将发出明确的跨党派讯
息,就是坚决反对胁迫,支持台海和平稳定,并确保美国政策一贯、有原则并依法执行。
共同提案的共和党籍众议员金映玉也说,法案清楚表明,美国重视与台湾的伙伴关系,在
一同面对中国大陆经济和安全威胁之际,尤为重要。
除金映玉,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民主党籍首席议员米克斯、共和党众议员能恩与马尔利
奥塔克斯等人,也都支持对台六项保证法案。
雷根政府时期提出的“六项保证”,按美国在台协会官网公布内容,依序是:未同意设定
终止对台军售的日期;尚未同意就对台军售议题向北京征询意见;不会在台北与北京之间
担任斡旋角色;未得同意就修订《台湾关系法》;未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不会对台
施压,要求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美国在台协会指,六项保证始终是美国对台湾及
对中国政策的根本要素。
美国参众两院2016年通过共同决议案,重申《台湾关系法》与六项保证为美台关系指导方
针、是“一个中国政策”基石之一,这是六项保证首次以决议案文字正式列入美国国会纪
录。
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分别在2016年、2024年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将“六项保证”纳
入两党党纲。
众议院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民主党团新闻稿指出,雷根总统以来,历届美国政府都重
申六项保证,并被多项法律引用,包括《台湾关系法》及《国防授权法》。但这些保证没
被正式写入美国法律。
1982年8月17日,继《上海公报》、《美中建交公报》,美中关系三大公报之一的《八一
七公报》发表前,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亲自向时任总统蒋经国宣读
美方说明,即“六项保证”。但当时是写在没有任何美国官署字样、或任何官方签名的纸
上,算是雷根写给蒋经国的私人信函。所以美国行政部门公开档案,也找不到李洁明当年
确切用字遣词内容。
5.完整新闻连结: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517000611-2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