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shcrystal ()》之铭言:
: 快讯/立院三读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不法关说最重判5年
: 立法院今(13)日三读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增订“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
: 案件侦查、审判或执行中,利用职务、身分或地位之影响力对法官、检察官或其指挥监督
: 长官为不法关说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另外,修法也将“
: 弃保潜逃”入罪,经检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经合法传
: 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并经发布通缉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至于不法关说部分,条文指出,意图使法官、检察官不为一定或为一定之裁判、处分、终
: 结侦查、上诉、抗告或指挥执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侦查、审判或执行中,利用职务、身
: 分或地位之影响力对法官、检察官或其指挥监督长官为不法关说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得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若法官、检察官因而不为一定或为一定之裁判、处分、终结
: 侦查、上诉、抗告或指挥执行之命令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百万
: 元以下罚金。
蛮有趣的时机点立了这个法
依北检最近的行为模式
猜猜看黄国昌质询、视察、行文要求说明这些行为
会不会被列为
“意图使法官、检察官不为一定或为一定之裁判、处分、终结侦查、上诉...”
的有关行为?
或是因为没有先例,故先试试看起诉某种定义,交给法官烦恼
感觉不久的将来这件事就会发生
有商鞅的味道
姆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