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umbo (大大!)
2025-05-11 22:06:571.媒体来源:
ETtoday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06/2955345.htm
2.记者署名: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逼吃烤五花肉勒索邻居!淡水2煞泼汽油点火 他被活烧惨叫至死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新北市淡水惊传一起荒谬又骇人的命案,曾姓与林姓男子疑因缺钱,先在街头窃取烧腊店
门前醃制的五花肉,在非法占用的套房内烤肉分食后,竟持汽油与打火机恐吓邻居索财。
勒索未果,2人竟恼羞成怒,泼油纵火将人活活烧死。士林地检署今(6)日依杀人等重罪
起诉,案件将交由国民法官审理。士林地院下午将召开接押庭,决定是否准予交保。
曾男(38岁)长期居住在淡水一栋老旧公寓四楼的套房,因未缴房租已被列为恶性房客。
林男(35岁)则无固定居所,经人介绍后与曾男认识,便侵入住户未启用水电的套房内居
住,2人去年12月15日上午7时许,林男与前妻路过烧腊店时,见到员工将一条醃制五花肉
放在门口板凳上无人看管,心生歹念,徒手窃取带回“林房”,邀请曾男与前妻烤肉同食
。
吃饱喝足后,2人因身无分文,竟将目光转向对门邻居、长年独居的蔡姓男子,认为他“
应该有钱可要”。上午9时许,林男手持宝特瓶装汽油,与曾男一同前往蔡男住处敲门,
见对方不愿开门,林男竟朝门缝灌入汽油并呛声:“我认识黑道大哥,在这边也是小有名
气。”蔡男因心生畏惧,只好开门并交出身上仅有的400元。
更令人发指的是,2人不仅未打算离开,还强迫素有“不吃肉习惯”的蔡男进入林房,勉
强吃下他们稍早炙烧的五花肉,曾男随后拿着刚拿到的400元出门购买香菸回来,供2人边
抽菸边继续在林房内盘算下一步。
当天下午约2时,2人“食髓知味”,再度带着汽油与打火机上门讨钱。这次蔡男坚持不开
门,2人恼羞成怒,曾男当场将汽油泼向蔡男胸腹,林男立即点火,火势迅速蔓延,蔡男
全身衣物起火燃烧,造成99%的三度烧烫伤与吸入性灼伤,虽紧急送往淡水马偕医院急救
,仍于翌日上午10时11分伤重不治。
曾、林事后各自逃离现场,自身也被火势波及,自行扑灭后分别前往医院救治,最终遭警
方持检方核发拘票拘提到案。消防队到场即时扑灭火势,虽未酿成住宅全面烧毁,但全案
过程荒唐至极,动机单纯却手段残忍。
士林地检署侦结认,2人对邻居勒索不成竟火烧致死,且犯后冷血逃逸,已非单纯的冲突
或失控,而是有计画的恶性重罪,建请法院从重求刑,全案将由国民法官审理。
6.备注:
这是近期看过最离谱的台湾新闻
事情经过大概是:
1.上午林男和前妻先去烧腊店偷五花肉
2.偷完后,林男和前妻以及曾男一起在非法占用的房间烤肉
3.跑去勒索邻居400,再强迫不吃肉的邻居吃五花肉-
4.食髓知味下午又再去勒索邻居,对方不从就烧死对方
5. 开接押庭时林男还笑出来,另一篇新闻提到 他甚至当庭笑出声,引来审判长震怒斥责
:“你觉得很好玩吗?还笑?”林才收敛神情说,“不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