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5-11 19:59:09连着来谈:
※ 引述《SEVENxELEVEN (原田都爱♥)》之铭言:
: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 屏东市前年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名怀孕37周、即将临盆的詹姓女子,在骑乘机车
: 途中遭一辆小货车高速撞击,詹女和腹中胎儿双亡,令人痛心,肇事的刘姓驾驶一审被
: 依过失致死罪判处8个月徒刑,全案上诉后,刘姓驾驶虽提出80万元希望与对方和解但
: 遭拒,高雄高等法院维持原判。
先说在“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一三年度交上诉字第一一五号”刑事判决中,检察官、
被告各别提出的上诉理由详细:
(一)检察官部分:
被告于本件超速,且依卷附监视录影画面,亦有未注意车前状况之过失,被告犯罪行为造
成被害人怀孕近临盆前死亡,且胎死腹中,一尸两命,损害甚大,且被告于犯罪后,迄今
未道歉,亦未赔偿被害人家属,犯后态度不佳,原审判决量刑过轻,似未能符合人民法感
情。
(二)被告部分:
被告仅因一时过失犯罪,犯后自首犯罪,亦非肇事主因,恶性并非重大,犯罪情状显可悯
恕,请依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予以减刑。又被告系因经济实力不佳,部分款项必须仰赖保
险给付,始未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非毫无弥补犯罪所生损害之诚意,且被害人家属
已提起民事诉讼损害赔偿,其等所受损害,仍可经由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障,尚难仅因被
告未能达和解,即认应予重罚。另被告从事模板工作,为家中经济支柱,需照顾家中母亲
,经此诉讼程序,深感觉悟,请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谕知。
※ 引述《MJ02 (MJ 二代)》之铭言:
: 孕妇被撞一尸两命只赔80万,这社会还好吗?
: 刚刚看到新闻,一名孕妇被撞身亡,连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
: 肇事者只愿赔80万,还想要缓刑,真的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 这样的一尸两命,在法律和赔偿上,竟然好像不值一条命的价值?
: 有时候不禁想问,命的价值在这社会到底是怎么算的?
: 有钱是不是就能压过一切?
: 有没有八卦,这种事情社会还要忍多久?
据前所述,似乎还有“装可怜”的成分
明知道行车要小心,但却还能不仔细注意,最终酿成悲剧;不过是否确实存在相当情事,
不了解案情的第三方可能不太好判断...
只不过,查询了判决书资料
在同一个路段(即“屏东县屏东市复兴南路一段四五一巷八十弄”)的范围内,曾数度发
生车祸
大概简述结果如下(全都是认罪或和解成立):
┌───────┬────┬─────┬───────┐
│ 判决编号 │ 被告 │ 罪名 │ 判刑 │
├───────┼────┼─────┼───────┤
│ 113交诉113 │ 郭○○ │ 肇事逃逸 │ 有期徒刑八月 │
│ │ ├─────┼───────┤
│ │ │ 过失伤害 │ 公诉不受理 │
│ │ │ │ (撤回) │
├───────┼────┼─────┼───────┤
│ 111交简898 │ 吴○○ │ 过失伤害 │ 拘役三十日 │
├───────┼────┼─────┼───────┤
│ 109交易426 │ 温○○ │ 过失伤害 │ 公诉不受理 │
│ │ 张○○ │ │ (撤回) │
├───────┼────┼─────┼───────┤
│ 108原交易36 │ 郑○○ │ 过失伤害 │ 拘役三十日 │
└───────┴────┴─────┴───────┘
综合看来,都没有本案被告的“撞死人”情况严重
因此这相信不仅是“不幸”的简单了,而是根本有如判决书所叙述,没有注意路面状况的
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