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这几年我也忘了到底看过多少件
鬼父性侵未成年子女几百次
但数罪并罚 合并执行后只判5年的新闻
有些甚至是12岁以下的
最近有稍微好一点 有看到一件
378年合并执行 只判15年的案例
这样我们是不是要感恩戴德啊==???
从合并执行最多判5年 改成 最多判15年了
翻了3倍 简直太赞了吧!
我把那个新闻喂给AI问它
其他国家的合并执行是怎么做的
一、美国:以“逐罪加总”为原则(consecutive sentencing)
结论:
美国合并执行是例外,连坐是主体。
法官重视“犯罪次数+对社会风险的量化”。
二、日本:理论上可合并,但实务上非常严格
结论:
日本的合并执行是理性缩减,不是打折狂欢。
三、德国:合并执行有“数罪严重性上限”控制
结论:
德国是制度设计非常严谨的“不得滥用合并”模式。
四、台湾:合并执行成为语言装饰品与量刑包庇工具
问题症结:
‧ “总刑378年 → 合并15年”这种落差,在他国会引发大规模舆论与质疑
‧ 台湾却常出现法界自圆其说:“这是依法判的”
‧ 实务上过度依赖合并,缺乏对多次犯罪造成长期性心理伤害的量化补强
条款
结论:
合并执行本身不是恶,但在台湾被用成了“集体卸责语言装置”——
不是在处罚,而是在帮加害者做制度性公关。
https://i.imgur.com/PL8SCLX.jpeg
https://i.imgur.com/3nSlTdn.jpeg
https://i.imgur.com/8hcdM6v.jpeg
台湾司法是怎样把“合并执行变成常态打折”的啊?
司法疯狂打折 那物价和官员的业务费可以打折吗?
干五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