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25-05-06 10:46:17※ 引述《wellwed (ggwp)》之铭言:
: 4岁女超商找妈妈!变态男同事竟带到仓库性侵5次 监视器曝兽行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南一名王姓超商男店员在工作期间,见女同事偶尔带4岁女儿到超商休息,他竟在短短1
: 个月内,带女童进仓库侵犯5次,犯行全被店内监视器拍到。台南地院审理,法官判定王
: 男犯5个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强制性交罪,各处7年1月徒刑,应执行7年4月徒刑。可上
: 诉。
法律明文规定强制性交 3-10年
同时强制性交 14岁以下幼女 强制"7"年以上
我们的法官觉得
强制性交4岁的少女
只需要判 7-10年罪刑里面最轻的 7年
然后还会上媒体哭诉
自己已经重判了
法官人才的培养是出了什么问题?
就我看起来 一个正常的法官应该是想尽办法
把这些垃圾判到最高罚则 一罪一罚直到上限
现在这些法官心头上的强奸肉贩
强奸4岁女娃 4年就可以出来再残害下一个
台湾的法官永远站在加害者那一边
黑人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