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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e103 (hibernation)
2025-04-30 15:58:08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记者陈弘逸
3.完整新闻标题:
说好“沾一下”!约泡温泉趁机“硬上”女网友…男硕士爽完只付360元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蔡姓男硕士,去年在交友软件认识女子小美(化名),两人初次见面约去明山游玩,当
天入住旅馆泡温泉休息;但女方表明“不愿发生性行为”但在半推半就下,脱光衣服相互爱
抚,但女方只同意可用生殖器“沾一下”,但男方却趁机性交得逞;完事后,还把女方载到
捷运站,请她搭车返家,又转帐360元出租车费。事后小美气到提告,并出示录音佐证,蔡
男强制性交犯行,审理后,法官判他4年6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男2024年3月15日,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女子小美(化名)两人约去阳明山游
玩,当天下午入住旅馆泡温泉休息;当时女方表明,“不同意发生性行为,只是想休息”,
达成协定后,就进入房间。
未料,蔡男一进房就不断摸小美胸部,并试图将人推倒,还向她告白,半推半就之下,把衣
服脱光,但女方仍不愿发生性行为;男方声称,只会用“沾一下”未料,她一同意,男方竟
失控,侵入对方下体,性交得逞,还射精喷溅到女方的胸口、脖子及头发。
完事后,小美手机录音打开,等蔡男整理完回到床上,并录下男方试图安抚、口头道歉内容
;退房后,蔡男把小美载到捷运站,当晚男方还汇360元出租车给她,让女方气到去医院验
伤报警。
侦审期间,蔡男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之犯行,辩称过程中小美都没拒绝,反而表现得很愉悦
,且女方同意,才会发生性关系,当天退房时,还一同离开,还转帐出租车钱给她,但觉得
双方不适合,才封锁女方IG,此举让她不开心,才会选择提告。
综合相关证据,小美前后证述一致,且确实曾表明过“不要发生性关系”,且录音内容蔡男
提及“刚刚不是说,就是说沾一下吗”;但女方回“一下?那就沾一下吗?那就放进去好几
下?我就跟你说了不要”显见,指控内并非虚构。
法官认为,两人初次见面,蔡男为满足一己性欲,违反小美意愿犯下强制性交行为,犯后否
认犯行,未赔偿女方,也未达成和解;审理后,将他犯强制性交罪,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
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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