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imic (螃蟹)
2025-04-29 09:56:08这种事不可能一国两制
所以会有以下情况
某A市收到经费 拿去大撒币
某A市未向健保署缴费
某A市民继续使用健保
保费调涨 全民买单
这是一个获利200%事业 你不作吗?
※ 引述《orze04 (orz)》之铭言:
: ※ 引述 《CF661020 (秋风之痕)》 之铭言:
: : 赖清德对此表示认同说,健保永续问题,医疗本身就是“以人为本”,在健保体制下医疗
: : 行为不可改变此一精神。健保施行30年,当制度到某一种程度,是否要走出最后一步?就
: : 是由各区自己管理收到经费,南区收到总额,由南区自行负责,不必交由健保署、再让健
: : 保署核定,让各区管理。
: :
: 户籍地和就医地点不同呢
: 假设一个人的户籍地在高雄,缴健保费是缴给高雄,如果他在台北就医,这个人可以用健保
: 吗?
: 台北可以说“你没缴健保费给台北,不能使用本市的健保”?
: 那一些医疗资源比较缺乏的县市真的要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