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疑问:
最轻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应行国民法官制度。
https://i.imgur.com/DqQNyzG.jpeg
检察官起诉书,起诉柯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一项第五款,最轻本刑十年以上:
https://i.imgur.com/yVdvo2C.jpeg
https://i.imgur.com/u7UxTef.jpeg
为什么不适用国民法官制度而选择职业法官?
※ 引述《milk7763 (截图换现金)》之铭言:
: 同样是公民参与司法
: 都可以国民法官参与审判了
: 法庭直播只是看而已 为什么不行啊
: 反正新闻媒体不只开庭内容可以报导
: 连侦查不公开的内容都可以报导了
: 而且法庭不是公开且可以旁听的吗?
: 青鸟为什么要反对法庭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