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开车上路真的能完全不违规吗?

楼主: darkblue6404 (江米)   2025-04-25 11:32:57
我想探讨台湾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理论与实际上的落差
以未礼让行人、违规停车、未打方向灯为例
背景
根据交通部统计,2024年全台道路事故发生约39.4万件,造成30日内死亡2950人(较前年
减少2.4%),创近3年新低。其中,行人死亡366人(较前年略降),近五年年均约420人
,常被形容为“行人地狱”。
警政署违规资料显示,2023年前9月“违规停车”案件高达432万件,居违规项目之首,其
次为“超速(40km/h以下)”245万件、“不依规定转弯”144万件。2024年1–10月累计
违规件数约1249万件,其中汽车违规停车312.8万件(占25.0%)、“不依规定转弯”
158.7万件(12.7%)、“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头灯”48.7万件(6.81%);汽机车合计“
未使用方向灯/头灯”近988万件。同期间警方也举发约11.4万件“路口不礼让行人”违规
,比去年同期暴增2.05倍。这些数据显示,台湾虽拥有完备法规,但交通事故与违规现象
仍居高不下。
现行制度与法规
未礼让行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及相关规定,汽车驾驶人行经
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时,有行人通行即须停车礼让,违者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
元以下罚锾。交通部与地方政府亦规定,在斑马线前驾驶人与等候行人相隔约3公尺内就
必须停车,确保行人安全。依规则,行人在人行道或行穿线上具有优先通行权,汽机车必
须暂停礼让。此外,交通部近年也研议提高罚则(最高可达36000元)并加重扣照,以期
强化法令威严。设计上,理论上斑马线前应设有停让线、行人号志等配套,以提醒驾驶人
停车礼让。然而部分新制上路后,执法标准与宣导方式曾引发争议,但后续仍维持“3公
尺”现行标准。
违规停车:法规明文禁止在红线、黄线区、交岔路口或人行道上停车,需停在合法划设的
停车格内,违者处罚锾。道路设计原则则要求划设足够的临停空间与停车格,以免阻碍车
流与行人动线。例如部分城市已推动路边共用停车格或转型部分红线为黄线,以纾解临时
停车需求。理论上,停车格应遵循车道宽度、视线范围和行人通行安全等规范来划设,但
实际上道路空间有限,多数路段停车设计仍欠缺统一标准。
未打方向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驾驶人在变更车道或转弯时必须以方向灯提示
后方来车。然而实务中,许多驾驶未按规定打灯仍被裁罚。新北市报导指出,2022年全市
“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案件高达18万6000件。公路局已将危险情境列入机车考照科目并
增设试题,以强化驾驶人的灯号使用意识。道路设计方面,台湾道路划设有待转区和转向
专用道(如机车二段式左转待转区),理论上可提供转弯前的缓冲空间和提醒;但部分路
口标志混乱、指引不足,致使驾驶人常忽略打灯。交通部曾回复警方质询表示,机车在“
待转区”减速停车时只要开煞车灯即可,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同时亮示方向灯,反映现行规
范在细节上存在模糊。
现实观察与实务差距
数据矛盾:官方统计与现场情形存在差距。监察院指出,过去10年行人事故死亡与受伤人
数均呈递增趋势,近半数行人事故发生在路口,却难以改善“行人地狱”现象。此外,统
计发现道路事故伤亡与违规举发件数同步上升,显示违规行为的增加是事故的主要风险来
源之一。虽然行人死亡率近年略降、整体事故人数略降,但随处可见事故个案,行人安全
仍不乐观。可见当交通设计和执法无法同步落实时,再严格的理论规则也难达成实质的安
全效果。
道路设计不合理:学者与媒体批评,台湾许多道路配线冲突,车道配置优先于行人空间。
指出错误规范导致“制造冲突的道路”,如台中中山路外侧车道与斑马线不衔接,车辆行
经需临时向左偏移,增加事故风险。研究显示,市区车道宽度若超过3.5公尺,不但效率
低,事故率也显著提高:外侧车道宽4.5公尺以上的路段,比3公尺宽车道事故率高约50%
。因此有专家建议市区车道缩减至约3公尺,以减缓车速、增加行人与自行车道空间。目
前公部门也开始倡导“人本交通”观念,例如台中交通局强调规划先考量行人需求,再保
留剩余空间给车道,但既有道路改造工程浩大,仍需时间推动。
执法困难与文化隔阂:理论上驾驶应遵守所有交通法规,但执法单位发现实际操作有挑战
。评论指出,若无交通号志强制,则应礼让行人;但若已有号志信号,驾驶又必须同时遵
守号志与“礼让所有行人”就显得矛盾。类似地,若严格对违规驾驶重罚,但地方警方不
积极执法,将形同虚设。有评论甚至讽刺,若不分情况一律让行,台湾可能更将扬名“交
通地狱”。此外,文化习惯也造成落差:部分用路人对遵守规则缺乏认同,法律弹性与执
法不一致,使得民众对规定存在矛盾认知。
民众观点与日常困境
驾驶人的困境:许多驾驶人抱怨,即使想守法也缺乏配套条件。以临停问题为例,台北市
交通局指出,多种公共服务车辆的临停需求难以满足,才推出“共用临停区”,供出租车
、货车、复康巴士等共用。可见路边空间有限,若无临停格,驾驶只好违规停车。也显示
车道过宽易导致路边违停和人车混流,变相推高违规需求。再者,路口车道设计混乱也让
驾驶难以抉择。例如台南市的慢车道标线反复出现又消失,车流分向复杂,便有用路人认
为这种设计“更危险”。此外,不清晰的箭头标线、交通号志布局及导向标志不明,让驾
驶在变换车道或转弯时容易误判。这些问题导致驾驶常觉得“我不刻意违规,但环境逼我
‘违规’”。
行人的困境:行人则面临人行空间被压缩的窘境。行政院报告指出,台湾人行步行空间不
连贯,有时骑楼或人行道被机车占用,缺乏完善的步行空间。例如,在部分圆环或路口,
虽有人行穿越线但未设专用号志,行人只能仰赖汽机车驾驶礼让。也有行人抱怨,当道路
缺少斑马线或人行天桥时,只能违规穿越马路,否则要绕大远路。简言之,不合理的动线
与不足的设施,使得行人“想守法也难”,尤其在车多路窄、号志不友善的区域更是如此

结论与建议
台湾道路交通问题症结在于“制度与环境双缺位”。一方面,现有法规虽完备,但实际推
行时常见道路规画与执法力道不足;另一方面,民众交通行为尚待教育与培养。改善建议
包括:人本交通设计:从交通流动转向以人为本,例如优先规划人行空间、缩小车道、增
设减速设施与安全岛,并检视每条道路的功能定位。已有学者呼吁参酌国际经验,建立统
一的道路分级与规范,强化基层交通规划能力。科技执法:推动智慧监测与电子取缔,例
如增设闯红灯、自动取缔未礼让行人的摄影机,以补足人力不足;同时优化民众检举机制
,引导公私协力。驾训制度改革:公路局已着手强化考照制度,包括在笔试中加入危险感
知题项、增加路考内容与实际道路训练。这样可提升驾驶人的法规知识和危险预判能力,
建立正确的用路观念。最后,要强化社会共识与教育宣导,让行人与驾驶人双方都认识自
身责任与他人权利;只有法律、工程与教育三管齐下,才能从根本改善道路安全。
批判性反思
“上路真的能完全不违规吗?”反思时可以先用费曼学习法拆解交通规则:例如“为什么
要打方向灯?”它的本质是让后方用路人预判你的动作,以避免碰撞,但如果车道空旷、
背后无车,遗漏一次打灯并未造成危险;换言之,规则的意图是保障安全,而非机械式地
符号化。苏格拉底式提问则鼓励质疑规则与目的:如果连“忘了打转向灯”都算违规,那
还能留下多少不违规的空间?若把每一次微小错误都罚得沸沸扬扬,交通安全会提升吗?
事实上,规则本身不是终极目标,安全才是;驾驶人无法像机器般完美执行每条规则。当
我们问:“为什么即使很小心,违规还是会发生?”就会发现许多违规是因为环境设计不
友善或交互作用所致,而非单纯个人过失。因此,重要的是了解“守法”的初心与极限,
而非仅以死板罚则论功过。在交通规则与人性之间,需要平衡理论与实际的距离,承认人
会犯错的同时,持续改善交通环境与教育,这才是摆脱“违规地狱”的根本之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