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有对岸户籍将丧失台湾身分陆委:定居证也算

楼主: amilkamilk   2025-04-24 10:36:51
※ 引述 《ivorysoap (ivorysoap)》 之铭言:
: 标题: Re: [新闻]有对岸户籍将丧失台湾身分陆委:定居证也算
: 时间: Thu Apr 24 10:20:46 2025
:  
: 最好笑的是 宪法不承认PRC身份证 陆委会的令释却可以公然违宪
: 承认PRC身份证 然后取消你的台湾身份。
:  
:  
: BUT
:  
: 台湾明明就是承认双重国籍 其中一个后来还当上副总统咧
:  
: 要不是参加选举 也没见到当年他被强迫二选一
:  
:  
: 各位看好了
:  
: 现在是拿 定居证来整人 以后哪天就拿台胞证来整人了
:  
: 科科
:  
:  
:  
:  
:  
: 推 GiPaPa: 因为你的前提错了 210.71.217.249 04/24 10:27
: → GiPaPa: 台湾不允许双重国籍 只是政府无法查证 210.71.217.249 04/24 10:28
: 最好是无法查证 一堆名人全台湾都知道他有双重国籍
: 像prc那种才是 真的无法查证。
: ※ 编辑: ivorysoap (27.242.34.114 台湾), 04/24/2025 10:30:29
你们两个前提都错了
台湾固然部分不承认双重国籍
但涉及大陆关系
要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而不是国籍法
因为宪法上认定两岸同属一家
只是不同治权
并且规定要拿我国的户籍身份
不能同时有对方的户籍
两岸条例
九条之一
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
违反前项规定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殊考量必要
外,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
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但其
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本条例修正施行前,台湾地区人民已在大陆地区设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其在本条例修
正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注销大陆地区户籍或放弃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并向内政部提出相关证
明者,不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至于设有户籍怎么定义
这本来就有解释空间
现在扩大到定居证
觉得还在可接受范围
至于假如将来像前文说的,扩张的台胞证的话
就觉得有点夸张了
应该不会这样搞
对了,两岸条例第一条
务必看清楚
第一条
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之往来,并处
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
在国籍上认定是一样的
才需要分地区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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