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律系儿代辩卸责 老妈反被重判

楼主: go190214 (天空之岛拉普达)   2025-04-22 16:21:12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 法律系儿代辩卸责 老妈反被重判
4.完整新闻内文:
七旬张姓妇人骑自行车岔路左转,与直行廖姓机车骑士碰撞,双双倒地受伤,事故鉴定张妇
“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为肇事主因,一审依过失伤害罪判她拘役五十日、廖卅日。
案经上诉,张妇由法律系毕业的儿子担任辅佐人,夸大伤势,台湾高等法院加重改判张三
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定谳。
高院表示,张妇儿子为台北大学法律系毕业,辅佐诉讼时明知廖伤势较重,为了不负担民
事赔偿责任,不仅完全卸责,还声请调查廖有无投保机车强制险、交通违规等与车祸无关
证据,让一件单纯交通事故缠讼数年,明显不是适当行使防御权。
因张妇儿子主张母亲车祸后“失智”,合议庭罕见在判决书中援引台大法律学院名誉教授
黄荣坚“你的高度决定法律的高度”、“法律只是技术,只是工具,比这更重要的是带着
善念的灵魂”,指没有证据显示失智与车祸有关,提醒该做是查清病因与陪伴,而不是卸
责,平白浪费司法资源。
二○二○年十二月廿四日晚间八时许,张妇骑自行车在新北市三重区在一处无号志交岔路口
左转,与廖姓骑士碰撞,两人均送医。廖左侧股骨颈、近端肱骨粉碎性骨折,伤势严重。
新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鉴定,认为张妇左弯未让直行车是肇事主因,廖姓骑士未注意
车前状况为次因,检方依过失伤害罪起诉二人,新北地院依过失程度判处拘役。
案经上诉。张妇主张自行车进入内车道时廖的机车还未出现,因此没有注意的义务,且当时
她车速非常缓慢,没有抢夺路权。律师指是廖没减速才撞人,质疑车祸鉴定。
高院检视监视器画面,认定张妇违规跨越双黄线,车身完全进入内车道时,左右两侧都有
来车,阻碍交通往来。
高院认为,案发时张妇已逾七十岁,本就处失智症主要年龄层,无证据显示她摔倒与失智
有因果关系,依“认罪之量刑减让”法理,认为一审轻判张妇、违反比例原则,撤销改判
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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