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29岁男又酒驾这次撞死斑马线行人 桃院国

楼主: sera520 (雷霆)   2025-04-19 15:28:20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陈恩惠
3.完整新闻标题:
29岁男又酒驾这次撞死斑马线行人 桃院国民法官判他8年2月
4.完整新闻内文:
6年前曾酒驾判3月的黄姓男子,去年2月14日至友人家饮酒,翌日上午7时8分驾车行经桃
园区自强路、镇三街口,撞上行人送医急救10余日不治,桃院国民法庭依不能安全驾驶动
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于死罪,将他判处8年2月徒刑,仍可上诉。
犯罪事实指出,29岁黄品珅2019年8月间因酒后驾车,桃园地院判刑3月,并科罚金1万元
确定;2024年2月14日22时起至2月15日2时止,在桃园市桃园区友人住处喝啤酒,清晨6时
驾车上路,并于7时8分在桃园市桃园区自强路与镇三街口,驾车撞击当时正走在行人穿越
道上横越马路的刘姓男子。
案发后警方据报到场,并于上午7时27分测得黄的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36毫克,而刘
男虽经紧急送往桃园市圣保禄医院救治,仍因头部外伤并颅内出血等伤害,致中枢神经休
克,于同年2月26日5时48分不治死亡。
国民法官专庭审理时,黄男坦承不讳,并有检方提出的各项事证可佐证,虽然黄男案发后
留在现场,并向到场警员自首,考量本案并无警方难以追查情形,自首对案件侦办有限,
但留在现场值得鼓励予以适当减刑,另被告未能与被害家属达成和解或得原谅,这部分不
酌减其刑。
国民法庭审酌,被告黄男曾因酒后驾车罪遭判决确定,未能汲取教训。十年内再犯,因贪
图方便、心存侥幸,酒后虽已休息4小时,但未确认体内酒精浓度是否已消退,即驾客车
上路。酒精影响导致他操控能力下降,未注意车前状况且未礼让行人,撞上正走在行人穿
越道横越马路的刘姓受害人,致其丧失生命,案发后测得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36毫克
,案件发生于交通繁忙的上班时段,对公众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并给受害人家属带来无法
抹灭的伤痛。
案发后,被告黄男留在现场坦承犯行,但未积极报警或对受害人施救,也未与受害家属达
成和解或赔偿。虽然被告未受羁押,但期间未向家属表达诚意,仅于受害人住院期间曾提
议探视,却未赴约,并于辩论终结前才向家属道歉。
国民法官专庭考量,被告教育程度为高中毕业,案发时从事汽车业务,现从事水电工作,
月收入约6万元,需负担部分家用,所提出的赔偿方式可能因经济状况而难以履行。考量
被告尚年轻,量刑时一并评估其执行完毕后复归社会的可能性。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84784
6.备注:
赞啦~
完全不EY
这个鬼岛就是这么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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