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来说,
日前媒体报导一对 30 岁、
29 岁的许姓姊妹,
自小父母离异后,就由祖父母抚养,
父亲不幸在 20 年前亡故,
两姊妹未继承到父亲任何财产,
又因年幼且未和父亲同住,
不知父亲生前曾替人作保,
以致没有办理抛弃继承,
就在不知情的状况下,
被迫继承 542万元的银行连带保证债务。
直到妹妹工作被按月扣薪三分之一后
才知道,
从父亲过世后就背债迄今 20 年。
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姊妹
在父亲死亡发生继承时,
分别年仅 10 岁和 9 岁,
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且父亲又未留下遗产,
两人既未继承取得父亲的遗产,
由她们继续履
行父亲留下的 542 万元债务本金、
利息、违约金,显失公平,
故依《民法继承编施行法》规定,
判决银行撤销强制执行程序,
并归还妹妹已扣走的四万多元。
在网络上有看到这样的案例
所以原PO应该是不用还债吧
那为何原PO说
问了10个律师 都说没救?
真的有问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