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雄罢绿委领衔人怒呛“抄党员名单有错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5-04-18 14:07:59
抄党员名单 不等于 伪造连署名单
把党员名单抄录到连署名单上才是违法行为;
司法是否看颜色办案
从花莲地检署的回应是可以合理怀疑的
据报载花莲地检署对于花莲罢免格式问题为何未侦办
的回应是因为 "没有人检举"
然而依刑事诉讼法 228 241 都没有限制地检署不能主动发起
甚至依法当公务员知道有犯罪嫌疑时反而有举告发的义务
最后台湾国没有党的问题只有国主的意志是否被贯彻
https://i.imgur.com/RzI0UbL.mp4
※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铭言:
: 1. 将党的决定凌驾于个人权益之上
: 朱磊主张“党员在党的利益面前,没有个资可言”,这种说法与民主社会中“个人权利优
: 先”的原则背道而驰。在法治社会中,即使是政党成员,也享有基本的隐私权和资料自主
: 权。个资法不因为你是某个政党的党员就自动失效。否则就可能落入“集体凌驾个体”的
: 极权逻辑。
: 2. 对“伪造文书”与“抄党员名单”的辩护问题
: 他说“党代替他决定,就不存在伪造文书”这段,其实不合逻辑。伪造文书的成立与否,
: 在于行为是否冒用他人名义、不实内容等构成要件,不是“党同意”就可免责。法律不是
: 看你属不属于某个组织,而是看行为本身是否违法。
: 3. 质疑司法是否“看颜色办案”
: 这种指控虽然在政治语境中常见,但若没有具体事证支持,就沦为“政治操作”。在民主
: 社会中,可以质疑司法,但也要用实际证据来检验,而不是一味诉诸阴谋论或“被害者情
: 结”。
: 4. “无条件服从党的决定”的危险性
: 这种说法过于极端,几乎是将政党神格化,让人联想到极权体制中对“党”或“领袖”的
: 绝对服从。在民主制度下,政党是一种组织,但不应凌驾法律与宪政制度,更不该让党员
: 丧失基本的个人判断与权利。
: 结语:
: 这段话反映出一种“政党至上、集体优先于个人”的政治观点,这在台湾这样一个宪政民
: 主的社会中,无疑是极具争议也值得警惕的。政党虽重要,但绝不能凌驾法治与个人基本
: 权利。
: ※ 引述《pujos (lks)》之铭言:
: : 要说罢免团体难以确认
: : 罢免连署资料正确性
: : 因此不该因收受的连署书异常而致罪
: : 基本上我同意
: : 看了检调逮人我也觉得问题超大
: : 但当这群人里
: : 有人讲出
: : “党安排党员抄党员名单有错??”
: : 这句话的时候
: : 我觉得我是白痴...
: : 我怎么会对国民党有期待
: : 干你娘
: : 我觉得智障真的不配呼吸新鲜空气
: : 死一死算了
: : 他在公啥小
: : 所以全部是国民党安排他们抄的?
: : 世界上最可悲的就是
: : 你他妈连作弊都不会
: : 护航的也去死一死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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