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有没有经手金流?
李文宗说橘子有拿钱给他
可以连结的是excel内
不愿意申报的政治献金
政治献金转交
顶多跟陈明文高铁不小心有300万一样
结果检方直接把政治献金当成贪污办
唯一跟京华城沾到边的政治献金
是朱亚虎直接捐给民众党
还没有透过橘子经手
检方自己说小沈某时地亲自交钱给柯
所以京华城贪污案里
从头到尾就没有橘子的角色跟证据
检方自己补脑
柯文哲可能亲自收钱后
再让橘子去处理金流
连柯文哲收1500的证据都没有
当然不可能有橘子的证据
可以这样用怀疑推测就入人贪污罪?
转交金流哪一个法条可以入贪污罪?
司法改革真是太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