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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omu (法萝暮)
2025-04-10 11:00:52向北韩买油画卖到台湾 中国籍男子涉资恐法遭诉
2025/4/10 10:39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8日电)中国籍殷姓男子涉嫌透过中国人士向联合国安理会列为
制裁法人的北韩万寿台创作社购买油画,贩售台湾买家。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资恐防制法起
诉殷男。由于殷男坦承犯行,检察官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民国95年间做出1718号决议,对北韩进行相关经济及商业制裁,北韩
的“万寿台创作社”于106年8月5日遭安理会决议列为受制裁法人。法务部也公告制裁决
议及制裁名单,告知民众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万寿台创作社”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
北检获报,在台湾开设画廊的中国籍殷姓男子,多年来向北韩万寿台创作社购买油画,由
于万寿台是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列为受制裁的法人,也在法务部公告的名单内,殷男的行为
可能涉及资恐防制法。
北检调查,殷男于民国106年8月间利用母亲名义在高雄市鼓山区开设长亮画廊,他透过在
中国合作的北韩画作批发业者,向万寿台创作社所属画家订制画作,或直接向中国合作业
者进口万寿台创作社所属画家画作,销售台湾民众牟利。
北检查出,殷男为了增加自身销售的营业额,于113年5月起还提供台湾客户向万寿台创作
社订制画作的管道,在台湾客户指定画作内容以及画家后,由殷男透过中国合作业者与万
寿台创作社画家进行接洽,做后续的订购行为。
北检今天依资恐防制法间接为指定制裁之法人提供财物罪嫌起诉殷男。检察官审认为,殷
男为赚取个人私益而无视我国资恐防制法规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使我国陷入遭
受联合国或国际社会制裁、谴责风险中,考量殷男于侦查中业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
故请法院对殷男量处适当之刑。
北检指出,殷男销售万寿台创作社画作的款项属犯罪所得,就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台币30
万6000元,请法院依刑法规定宣告没收。
另外,检方认为长亮画廊并非独立法人且殷男的母亲仅挂名负责人,对殷男所为并非知情
,因此将音母及长亮画廊不起诉处分。(编辑:林恕晖)1140410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410006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