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被解职南投议员诉愿遭驳 陆配史雪燕将提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25-04-04 14: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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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萧博阳
3.完整新闻标题:
被解职南投议员诉愿遭驳 陆配史雪燕将提行政诉讼
4.完整新闻内文:
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遭内政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议员公职,对此她诉愿遭驳回。史雪燕今天
表示,政府处分违法、违宪,为证明陆配在台湾参政权合法、合规,确定会提起行政诉讼。
国民党籍史雪燕2021年透过递补成为南投县首名新住民县议员,但2022年竞选连任落败,任
期至2022年12月24日结束,任职仅约1年4个月。内政部2024年12月以史雪燕未依国籍法规定
,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并于就职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佐证资料,而解除史
雪燕的议员公职,史雪燕因此提起诉愿,近日被驳回。
史雪燕今天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说,已收到行政院诉愿决定书,被驳回在意料中,与律师讨
论后,确定会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处分违法、违宪,就算提诉愿、行政诉讼是“政府球员兼
裁判”,但她仍要继续表达立场,不是为自己,是为证明陆配在台湾参政权合法、合规。
史雪燕表示,为全体陆配参政权,法律要给合理说法,不能因政府一党独大就违法、违宪,
如此很不合理。现在两岸关系较紧张,网军对陆配污名化,让陆配无法接受,38万名陆配大
部分在基层好好生活、扮演家庭重要角色,不能因两岸关系就对准陆配“修理”。
依据行政院诉愿决定书,原中国大陆籍人士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后,登记参选公职,当选
后就(到)职前与一般国民相同,须符合国籍法禁止双重国籍者担任中华民国公职的消极资
格规定,而中华民国国民取得外国籍者,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
关系条例既无规范,自应适用国籍法规定。
此外,根据诉愿决定书,原中国大陆籍人士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后,担任公职且未丧失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将同时负有向中华民国及中共效忠义务,致生忠诚义务冲突,显不符国
籍法立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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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不意外被驳回了
现在要打行政诉讼
好期待哦
两岸是不是国与国关系
要透过法律定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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