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曹兴诚喊国号改“台湾共和国” 徐巧芯

楼主: psychohero (Saitama)   2025-04-01 14:56:59
※ 引述 《crianza (come some music!)》 之铭言:
: 罢免国民党立委徐巧芯领衔人曹兴诚日前接受专访时,建议“中华民国不要再用了”,主

: 更改国号“台湾共和国”。徐巧芯今(31日)表示,曹兴诚总统府全民社会韧性防卫委员

: 顾问,并兼任文化总会执行委员,却在社会上公然推动“台独”,请称对“国家不忠诚”

: 定依法严格处的行政院长卓荣泰表泰,敢不敢也提案公投“是否同意中华民国改成台湾共

: 国?”,自己个人绝对不会阻挠民进党推动这样的公投,谁缩谁小狗。
:  
: 徐巧芯提及,曹兴诚接受专访,说“中华民国不要再用”,要改叫“台湾共和国”。卓荣

: 下乡宣讲,说政府的底线是“三个一定”,第一个一定,是主张武力暴力“一定”请他离

: ,第三个一定,是现役军人触犯叛乱、利敌、泄密、废弛职务、抗命等犯罪“一定”军法

: 判。
:  
恭喜在日台独人士,连根藤博士
喜提中共同路人封号
台湾国是取名而来,不是改名而来
连根藤 ◎台湾独立建国联盟中央委员
一、“改国名”的意义
很多人不经熟考就说“快改国名,将中华民国改为台湾国”,会说这种话的人,都是未思考
“改名”的意义。改名不论是个人、公司、或国家改名,改名前后,必须是同一个人、同一
公司、或同一国家,且改名前的权利义务、借贷关系、契约、条约等等,改名后都需要全部
继承。个人和公司改名时,必须委托代书向政府办理所有权利书的名义变更。一个国家改国
名时,例如日本战后由“大日本帝国”改国名为“日本国”,两者的人民、领土、条约关系
等,都是全盘转移,由日本国继承大日本帝国的一切。至于如中华民国的蒋介石代表被赶出
联合国以后,被改名为“中华台北”、“台澎金马经济体”参与国际组织,都是丧失国家地
位的准国名。李登辉总统时代还为它取名“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外号则不属改名。但是无论
怎么改都离不开“中华民国”固有的关系和命运。
要将改国名适用于台湾的人应先探讨“中华民国”与“台湾国”是不是“同一国家”或几何
学上所说的“全等”。两者虽然有一小部份相同,但是严格来讲,领土和人民并不同,台湾
在战前不是中华民国的领土,战后也未依宪法变成中华民国领土。且中华民国的领土与中华
人民共和国重叠而延续内战,殃及台湾国;何况台湾人和中国人的认同也完全不一样。由此
可知“ 中华民国”和台湾国不是“全等”,因此所谓“改国名”就不能适用了。但是硬要
适用“改国名”的人,必须先要求在联合国被剥夺中华民国代表权的“中华民国”放弃中国
领土,并透过“修宪”将台湾的领土主权纳入“中华民国宪法”后,才能再透过“修宪”将
“中华民国”改国名为“台湾国”。然而这样做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统一台湾的根
据而已。由此可知台湾国不能由“改国名”而来,必须由主权独立、事实上和法制上已经存
在的台湾国,直接制宪,“取名”或“定名”为台湾国才对。
二、“中华民国”不能继承
1945年9月2日麦克阿瑟联军统帅发表‘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中华民国来台接受在台日本
军的投降,中华民国负有扶持台湾建立台湾国的任务。也就是台湾类似战后的日本与韩国被
美军占领,待社会秩序恢复以后,从联合国独立一样,也应从联合国独立。不幸的是1949年
中华民国流亡来台,未能力行联合国要让日本所有殖民地独立的使命,一直拖到现在。
幸或不幸,1971年蒋介石政权在联合国丧失代表中华民国的权利,中华民国交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代表。可是蒋政权依然冒用“中华民国”名称,靠戒严令继续统治台湾。丧失中华民国
地位的蒋政权“中华民国”相继被各国断交,成为国际孤儿。由此可知“中华民国”亡国,
只剩下一个流亡政府,被正牌的中华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攻武吓,迫“中华民国”
接受统一。在此情况下,不过是被当做“中华民国”人质的台湾人民如果想继承“中华民国
”,即是同意随“中华民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不继承,就应与“中华民国”划清界
线走自己的台湾路。“中华民国”像是一个破产的公司,把“中华民国”改名为“台湾国”
不但受宪法条文限制而行不通,还必须继承它的债务,替它还债和接受与中国统一,因此“
中华民国”是不能继承的。
三、台湾人血统和台湾国法源
李陈两代政权开启台湾人以台湾史观研究台湾史之门。台湾被丰臣秀吉时代的日本称为“高
山国”,也被明史称为“鸡笼国”,这虽然只是名称而已,但是存在的意义很大。有一个很
重要的事实是,民族学上,今日的“平均的台湾人”的基因,有90﹪以上是得自高山国时代
的原住民的遗传。这有证明台湾是台湾人从祖先获得的遗产;系谱上,台湾国是继承高山国
的新国家。台湾人只要把握这些遗传上和继承权上的重点,就可以堂堂正正在祖先的土地上
,建立台湾国。
至于“中华民国”和极少数不愿认同台湾国的统派中国人,台湾国政府应该维护他们作为“
中华民国”流亡政府和“流亡政府国民”的权利,就像西藏流亡政府和其国民流亡在印度,
也有他们的外交空间一样,台湾政府或可用国民的税金补助流亡政府的部份经费。还有金门
和马祖问题,必须由台湾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讨论包括建交的各项和平交涉时,依金马人
民的希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能接受的条件下解决。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台湾国独立的法
源是二次大战后从旧日本分离独立的结果而产生的新国家,
已经独立且已获得美国‘台湾关系法’的承认,接下来就是如何认领台湾国和建制而已。台
湾人民的国家“取名”台湾国走台湾路已是国际社会心里有数的展望,没有任何国家有权利
干涉。台湾国民只管奉献给台湾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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