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ndure (Endure to the end)
2025-04-01 05:43:42※ 引述《angellll》之铭言
: 拜托一下
: 这条罪叫做 协助逃亡耶
: 有期徒刑两年一下 是刑法
: 司法院想要自己搓掉?
: 这种时候 这两个法官当年的通联记录
: 跟那些民进党立委有通话
: 不用羁押禁见? 简廉署对于法官财产不用清查?
: 台湾的司法体系要跟搓掉柯建铭儿子的毒品案依样
: 这样搓掉喔
: ?
这几个法官、律师很勇喔,一次犯好几条,请将邱忠义、陈勇松、洪昌宏..等人
比照柯文哲搜索,预防串供逃亡先行羁押
刑法113条图利罪: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令,
直接或间接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162条协助逃亡:纵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脱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11条伪造公文书:伪造、变造公文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
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要件虽然还没达到,但我觉得可能性很高:
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律、法律授权之法规命令、
职权命令、自治条例、自治规则、委办规则或其他对多数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项
所作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规定,直接或间接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顺便调查他们司法部的主管们,是不是涉嫌包庇。
另外,许铭春、谢宜容案该请煎茶院的出来陪蹲了吧?还在装死
贪污治罪条例第 14 条:
办理监察、会计、审计、犯罪调查、督察、政风人员,因执行职务,
明知贪污有据之人员,不为举发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