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我真的觉得超可笑的
从立法委员余天 蔡易余 帮忙修法替钟文智解套 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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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弃保潜逃纪录,还冒用别人护照2次的人
B法官竟然说 再收2千万就好 不用脚镣了
而这个B法官 竟然是施压A法官之后才换上的,A法官索性不干辞职了。
更扯的是这个B法官还是钟文智的律师的前下属
到底我们法院都留什么人当法官?
接着司法院说 当时法官说拆掉电子脚镣 检察官说没意见
然后法务部说 我们当时是不同意拆掉脚镣的
接着黄国昌问 你们两个谁说谎
停顿了好久两个官都不回答 国会上可以这样喔??
出事都不用有人背责任??
最蠢的是下一个国会议员
“你们两个当官的不用回答个案”
简单的意思还是那句 不必去查
反观有个倒楣蛋 没有直接证据且还没判刑
7000万元加电子脚镣
结果还是得进去关
台湾司法 可怜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