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nixxxx (皓皓)
2025-03-21 18:12:43真的是笑喷
※ 引述《Beziehung》之铭言
: 。若该公文为真,不但坐实北检涉非法讯问,事后更成为公然说谎的铁证。
: 沈庆京上周首度为京华城案出庭,委任律师爆料,去年10月11日保外住院期间,检察官
林
: 俊言临时带著书记官,跑到医院讯问,过程中没有“录音、录影”,并告诉沈庆京“柯
文
笔录显示当事人保持缄默
请问缄默是要录什么?
: 哲不是好人”,甚至以“你如果不能交保出去处理,你的公司会有问题”作为威胁,要
求
: 他承认行贿柯文哲。
有录音吗? 不然就只是个单一说词
: 根据《联合新闻网》接获的爆料,去年10月11日,北检有发函给部北医院,内容提及“
本
: 署检察官得否到院‘讯问’?”部北医院回复北检说,“建议近距离于本院进行讯问为
宜
: 。目前病人意识状况,可就地于本院进行讯问”。此外,该人员还提供“检察官办案进
行
: 单”,证实北检在去年10月11日到医院讯问沈庆京一事。
部北医院同意的 事后又有意见?
: 台湾民众党日前批评说,检察官林俊言误解《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法律定义,持续
欺
: 骗社会大众,“假视察之名、行讯问之实”,违反程序威逼不成,事后才急着用“最速
件
有规定视察不能讯问? 又在偷换概念
: ”函通知法院,早已逾越检察官守则,破坏司法公信,重创检察体系的形象。
守则都出来了
法律是有分阶级的
宪法 — 法律 - 守则
若抵触则无效
: 民众党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羁押被告之处所,检察官应勤加视察
,
: 按旬将视察情形陈报主管长官,并通知法院。”重点在了解羁押被告之环境状况,而非
假
: 视察之名,透过聊天恐吓当事人,北检两次滥用视察,进行不当讯问,已违法正当法律
程
: 序。
恐吓? 有录音吗? 恐吓还不录音?
: 民众党续指,根据检察官守则第六条“检察官行使职权应依法定程序严谨审慎行之,不
得
: 逾越所欲达成目的之必要限度”,然而我们却看到林俊言检察官在医院直接“威逼沈庆
京
: 咬柯文哲”,10/11当日讯问两个小时,录音录影却只有几分钟,且笔录仅纪录“当事
人
: 保持缄默”,把讯问包装在视察中,何时录音录影全凭检察官决定;10/14又假视察之
名
不爽自己录啊
检察官本来就是要抓犯人 难不成还帮忙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