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凯凯虐童案, 全民怒了有11万人连署虐童要从重量刑
法务部回应说会审慎考虑
在台湾一个事件不闹大 不吵不闹 没有几十万人抗议
这个狗官政府就是装死漠不关心根本不在乎多少人死伤
如果今天两百万人上街头暴怒要求杀人必须判死刑必须执行
你看清德宗会不会把废死大法官逐一叫来赏巴掌叫他们通通跪下
就说了
台湾必须制定严格的杀人致死刑罚
包含终生监禁不得假释制度 杀害两人以上必须判死刑
鞭刑制度
以及不赔偿受害人就一律从最重刑责量刑
以国人余命80年来计算好了, 如果受害者20岁, 等于被剥夺了60年寿命
然后根据人均GDP去计算 一年大约是1,122,390台币
那么起码要赔偿受害人 60 X 1122390 = 67,343,400 元
也就是说你杀害一个20岁成人至少要赔偿6千多万, 你才能获得轻判的机会
如果你是开车撞死一个20岁成人,而且明显是肇事主责,那也是比照办理
两手一摊说没钱要判就判阿 被关到死也无所谓的
别急
这时候引进的鞭刑制度就很有用了
每年在被害人死亡的那天把受刑人拉出来鞭打10-24鞭,作为害死他人的代价
卖车卖房卖祖产出来赔钱那是你家的事
但伤害他人的代价就该原原本本的回到伤害者身上
付不出天价赔偿金的就是肉偿
那个烧死八人的拿出不钱, 那就是每年实施鞭刑直到他被执行死刑为止
以后杀人 伤害人 乱开车撞死人 诈骗 强奸 强盗 霸凌 那种伤害他人的行为
都要让加害者付出无法承受的痛苦 无尽的痛苦
以这方向去立法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