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想知道人民是否有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户籍法的规定去入中国籍
逻辑上来说不是应该自己去查
看台湾公民有多少具有中国国籍才对嘛?
毕竟你要“嫌犯”切结自己没有违法,本身就是很吊诡的作法
结果查了一下还真的有欸!
https://tinyurl.com/29jx7nhx
法务部
发文字号:
法律字第 10303500480 号
发文日期:
民国 103 年 01 月 13 日
“本件贵部为清查截至目前为止台湾地区人民出境大陆地区满 2 年未入境,且在大陆地区
设籍情形,拟将出境满 2 年未入境户籍迁出(国外)登记,首站出境大陆地区之计 2 万
4,535 人名册,提供陆方请求协助比对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设籍情形乙节…建请请再
予厘清斟酌。”
内政部想把去中国两年没再入境的2.4万人名单给对岸,要对岸帮忙查看看这些人是否在中
国有设籍,又担心违反个资法,所以先去问法务部意见XD
后续怎样我是不知道啦,但是为什么会觉得老共会鸟你啊?真的是蛮有创意的作法呢!XD
※ 引述《seiya2000 (风见)》之铭言
: “具结”未持中国身分证扩及公营事业 陆委会:大多数现职人员配合
: 自由时报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974770
: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政府清查公务人员有无持有中国身分证、定居证、居住证及护
: 照,清查范围扩大至公设财团法人与公营事业。陆委会今日强调,本项宣导及清查工作推
: 动迄今,获得绝大多数现职人员的配合,进展非常顺利。
: 根据具结书内容,政府要求公务人员须具结确无两岸条例第9条之1所定情事,未在中国大
: 陆设有户籍、领用中国护照、身分证、定居证或居住证,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 对此,陆委会表示,公设财团法人或公营事业是由政府公款出资设立,绝大多数由政府指
: 派官员或代表人担任负责人,受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并执行特定政策任务,其所聘用人员必
: 须符合法律和用人标准。
: 陆委会指出,政府信赖绝大多数同仁都会遵守国家法律,也充分相信全体军公教人员、公
: 营事业及公设财团法人员工的具结结果。本项宣导及清查工作推动迄今,获得绝大多数现
: 职人员的配合,进展非常顺利,各项工作很快就会陆续完成。政府感谢绝大多数现职人员
: 对清查工作的配合。
: 下一步就是全体国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