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kann (欧洲)
2025-02-22 09:22:38※ 引述《kinjk01 (小白)》之铭言:
: 反倒是男生被捡尸没看过新闻
: 男生有可能被捡尸吗?
怎么会没看过...
1.https://reurl.cc/p9kAve
判决指出,黄男与一名成年A男,于112年9月24日凌晨共同参与聚会,并在高雄市某酒吧
饮酒后,一同前往高雄某宾馆。当时,A男因过度饮酒已经处于昏迷状态。黄男则利用A男
无法抗拒的状态,涂抹润滑液后插入A男肛门,对其进行性侵, A男因疼痛反射性推开后
,随即又不省人事,黄男复接续亲吻A男胸部及以性器插入A男肛门,对A男为性交行为1次
得逞。
2.
110-12-07 联合报 / 记者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蔡姓男子三更半夜“捡男尸”,性侵、猥亵二名酒醉不醒的人被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蔡认罪,法官依乘机性交罪判蔡有期徒刑一年九月,依乘机猥亵罪判蔡有期徒刑七月,应
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接受法治教育九小时。可上诉。
一〇九年六月廿七日凌晨,蔡行经台北市某地下二楼停车场,见被害男子酒醉失去意识熟
睡,抚摸对方身体、生殖器,亲吻他的脸颊、嘴唇,再以口含住他的生殖器,性交得逞。
一〇九年十月廿五日凌晨,蔡在台北市信义区“威秀”影城徒步区,又见一名成年男子酒
醉路倒,这次,他将对方扶到百货公司逃生梯间,掀他的上衣,抚摸他的胸部,再伸手摸
他的大腿、生殖器,亲吻他的胸部、嘴唇。
一大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