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ylin (自由翱翔)
2025-02-20 08:28:07家庭看护工工作范围主要在“照顾”重病被看护人日常生活所必须之相关工作
例如:为被看护人在许可地点之饮食备餐、洗涤衣物、清洁环境等不涉及营利性质者,即
可视为许可工作之范围
反之,若外劳所从事的工作与照顾被看护人无关,或从事照顾小孩、溜狗或外出提行李等
,明显与劳委会所核准之工作项目不符,即可认定违法
依据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3款、第68条第1款规定,家庭看护工不得从事许可以外工
作,将依法裁罚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如有再犯,劳工局将函
请劳委会依同法第72条第3款规定,废止外劳之招募及聘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