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Dcard网友评论东森新闻被记者告 获不起诉

楼主: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2025-02-18 12:04:35
还记得这一篇吗 “东森新闻添油加醋被当事人打脸后 删文”
#1bp8K0Nx (Gossiping)
(懒人包来自不起诉的网友)
1. 这位当时在东森新闻,现在是在镜新闻任职的徐姓记者,上了一篇只访问Uber司机,
但没跟原PO和知道详情的Uber官方求证的新闻,下标原PO是“搭霸王车?”,
然后新闻底下出现很多辱骂原PO的留言,原PO就上来发了那篇文章抒发,并附上许多截图
之类证据,证明自己根本没有搭霸王车的意图或事实~
2. 然后很多网友留了批评记者的留言,徐记者同时开始更新脸书限动回击原PO,但回击
内容还是无法证明徐记者上新闻前有详实查证,也还是没有可以证实原PO有搭霸王车的证
据~
3. 然后当事Uber司机留了一则说网友是在网络霸凌记者,原PO发文是在公审记者,记者
已一一截图提告的留言(在原文B862)
https://www.dcard.tw/f/mood/p/258014718
徐姓记者提告一堆评论报导的Dcard网友,其中有位Dcard网友分享不起诉的过程
大概去年5月我收到笔录通知书,6月去警局做警询笔录
之后是12月,我收到检察署的开庭通知,因为想试试看能不能用移转管辖移到其他检察署
,我就上法务部网站声请移转管辖,后来就没去侦查庭了~
https://i.imgur.com/vvSLYTx.jpg
https://i.imgur.com/blUn370.jpg
https://i.imgur.com/1EtU80y.jpg
https://i.imgur.com/5XRWiss.jpg
结果就是今天(昨天)收到不起诉处分书~
综上所述,本件被告 等所为尚与刑法妨害名誉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之构成要件不符,
自无从徒凭告诉人之单一指诉,即遽入被告等于罪。此外,复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认被告
等有何犯行,揆诸首揭法条及判决意旨,应认其等犯罪嫌疑不足。
她的感想
而记者做的新闻,应该是有尽到基本查证义务,而且是有基本客观平衡原则的报导,才能
主张言论自由~
但如果是像这位徐记者这样,只用单方说词,就对新闻当事人下“搭霸王车?怪客!‘’
的标题和内容,新闻公开后,让新闻当事人被其他网友辱骂攻击,记者还认为批评他做的
新闻的网友,都该被他截图告一告,我认为这就是把新闻自由和个人权利无限上纲到不合
理的状态了~
这次的事也是让我对现在某些记者的素质,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
备注
然后徐姓记者去了镜新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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