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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l809 (jal809)
2025-02-08 08:10:05新闻来源:自由
记者署名:王捷
新闻标题:不满女女同袍恋受阻 女军人怒告女友妈反被判刑
新闻内容: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黄姓女军人与女同袍交往,她不满女友的杨姓母亲反对,又向军方
检举她违规在外租屋与女友同居,对杨妇提告诽谤,反被杨妇提告诬告,台南地院衡量黄女
若未获缓刑将被汰除,以诬告罪判5个月徒刑,缓刑2年,并向国库支付10万元。
黄女与杨妇的女儿原为军中同袍,后发展为同性情侣,并违反军中规定在外租屋同居,杨妇
据实向黄女服役的单位军方陈情,导致黄女不满,对杨妇提告诽谤,但检方调查后,做出不
起诉处分,反而让黄女因诬告罪遭到起诉。
黄女一度否认犯行,但在法院准备程序中最终承认诬告,并表示愿意与杨妇调解。然而,杨
妇因认为自己身心饱受煎熬、无法原谅黄女,拒绝与黄女和解,并已另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要求赔偿。
法院审酌黄女的行为,认为其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导致无辜者受刑事侦查的压力,更影响杨
妇与女儿的亲子关系,但她最终坦承犯行,符合刑法第172条减刑规定,黄女也强调,即使
不能和解,也愿以捐款方式补偿,且若未获缓刑,将面临军方汰除、失去军人身分。
诬告罪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诬告案件尚未裁判确定前被告自白,法院可依刑法第172条规
定减轻或免除其刑。本案中,黄女诬告杨妇诽谤后,黄女在法院准备程序时自白,符合减刑
条件。
虽然杨妇拒绝与黄女和解,但已另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官认为,黄女造成
杨妇讼累,但考量其最终坦承犯行,且愿意补偿,仍适用减刑规定,最后法官判处黄女5个
月徒刑,缓刑2年,并命向国库支付1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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