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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7:32:31侵占2支苹果公务手机给妻女用 嘉市前交通处长郑君健认罪获缓刑
自由时报 记者丁伟杰 2025/02/07 17:20
前嘉义市政府交通处长郑君健涉嫌于交通处长任内将公务用的苹果手机提供给妻子、女儿
使用及作为生日礼物,郑男犯后坦承犯行,嘉义地院今天依犯侵占公有财物罪,判处郑男
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0万元,褫夺公权2年。
全案发生于郑男2019年1月14日迄2023年4月10日,担任嘉市府交通处处长期间,郑男明知
以机关业务费所购买公务手机即属市府列帐之公有财产,且公务手机系作为联络公务用,
仅因其女儿欲使用苹果手机,及欲以苹果手机作为妻子生日礼物,侵占公有财物。
案发后,检廉前往郑男家中搜索,扣得这两支手机,查获上情。郑男也于2023年4月被调
整职务,转任参议,并于当年8月办理退休。
判决指出,郑男于侦查中即坦承犯行,且已将犯罪所得的两支移动电话全数缴回,依贪污
治罪条例第8条第2项前段规定,减轻其刑。
郑男侵占的公有财物价值较低,其犯罪情节应属轻微,本案侵占财物涉及补助款金额各8
千元,均在5万元以下,另依贪污治罪条例第12条第1项之规定,均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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