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podcast 想起八里咖啡店
咖啡店老板督导不周连带责任
要判赔600多万
公司要为所有员工行为负责
依民法第188条第1项
“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员工因为执行职务对他人为侵权行为
被害人可以请求雇主赔偿
此规定之立法目的在于通常与雇主相比
因员工之经济状态较为弱势
为避免被害人求偿无门
规定由雇主连带赔偿以求公平
最近亲戚在传统市场打工看到隔壁摊位
移工送货骑机车撞进摊位
摊位的员工被撞到手骨折
想问移工适用连带赔偿责任吗?
还是黑工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