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行政院个资会拼8月前成立 组织法预计上半

楼主: Supergreen (Hi)   2025-02-02 10:03:09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赖于榛
3.完整新闻标题:
行政院个资会拼8月前成立 组织法预计上半年送立院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日电)行政院正筹设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主任李世德
说,为依据宪法法庭111年宪判字第13号判决要求,在今年8月11日前让委员会挂牌,预计
今年上半年将个资筹备委员会组织法草案送立法院审议。
个人资料保护法过去未明定主管机关,为落实个资保护促进个资合理利用,并依宪法法庭
111年8月12日做出的宪判字第13号判决要求,于判决宣示日起3年内制定或修正相关法律
,建立个人资料保护独立监督机制,行政院个资保护委员会筹备处正积极研拟组织法,力
拼今年上半年将组织法草案送立法院审议。
筹备处主任李世德日前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筹备处首要任务是推动个资会组织法规,赋
予个资会相关执法监督权限,并研议个资会与各级政府机关、中央或地方目的事业主管机
关联系协调合作机制及相关配套规定。
李世德指出,宪法法庭要求8月11日前成立行政院个资保护委员会,这个时间点相信朝野
都有共识,而目前组织法研拟也已近尾声,仅人事员额需进一步与行政院人事总处沟通,
预计今年上半年将草案送行政院会通过后,再送立法院审议,
除了组织法,李世德说,个资法修法也已预告,主要是配合个资保护委员会组织法,赋予
个资保护委员会相关执法权限,包含对公务机关与非公务机关之行政监督,以及与公务机
关的上级或监督机关、非公务机关之中央或地方目的主管机关协力合作机制等配套规定。
他也提到,其余各界关注的个资保护议题,如数位身分证等,预计等委员会成立后由独立
机关处理,目前目标是将机关筹设完成。
个资法修法草案将预告至2月18日,根据草案,未来个资保护委员会得以召开个人资料保
护政策推进会议,藉以让中央及地方机关合作推行政策,且得会商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或直辖市、县(市)政府,择定发生个人资料侵害事故风险较高行业别,优先实施行政检
查。
此外,草案也新增个人资料保护长角色,负责推动及监督机关内个人资料保护相关事务。
其中,公务机关由机关副首长或适当人员兼任个人资料保护长,非公务机关则由代表人、
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权人,或其指派的适当人员。
草案并新增明定个人资料事故机关的通报义务,公务机关或非公务机关一旦知悉其保有的
个人资料被窃取、窜改、毁损、灭失或泄漏时,若对当事人权益有重大危害之虞者,应以
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并依规定通报,同时也须采取即时有效的应变措施,防止侵害事故
扩大,并记载相关事实、影响及已采取的因应措施,保存相关纪录至少3年,以备主管机
关查验。
为强化个资保护委员会权责,草案规范,公务机关应每年向上级机关、监督机关,或是个
资保护委员会提出个人资料保护管理事项实施情形,且个资保护委员会得定期或不定期稽
核公务机关的个资保护管理事项实施情形;而若公务机关违反个资法规定情节重大,个资
保护委员会得公布该公务机关名称及其违法情形。(编辑:谢佳珍、林克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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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又要多一个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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