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不分区立委不能罢免的立法精神是什么

楼主: DustToDust (抱着她想着妳 )   2025-02-01 23:28:48
总统罢免更扯吧
总统罢免案,须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经
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先不提前面2/3立委
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 大约是1950万 一半就是975
柯 370 老K470 也才840万票
也就是只要冥进洞都不去投票
就不可能会过总额半数了
更不用提有效票同意过半
也就是40趴可以当总统
但是60趴罢免不掉总统
这个总额半数门槛也太奇怪
你以为你可以 其实根本没办法
※ 引述《power75927 (沉)》之铭言:
: 不分区立委因为没有特定的选区
: 所以无法使用罢免规则
: 但是不分区立委也是大家政党票一票一票投出来的
: 为什么当初立法的时候会认为不分区立委不适用罢免方法
: 这样当不分区立委背离民意的时候就只能看他继续玩四年了吗?
: 很好奇当初立法精神是什么?
: 真的没有办法换掉不适任的不分区立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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