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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theday (End of the day)
2025-01-30 14:38:10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郭运兴
3.完整新闻标题:
讽傅崐萁、黄国昌弄巧成拙 赖中强点“这规定”能让罢免适用旧法
4.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读修正通过选罢法、财划法、宪诉法三大法案,但当时只有宪法诉
讼法咨请总统公布,国民党团直到1月25日才函请立法院送出“连署加严”的选罢法版本
,行政院则提出覆议。对此,经民连智库召集人赖中强今(30日)指出《公职人员选罢法
》131条规定,他直言,此规定让罢免程序中不变更游戏规则原则,傅崐萁、黄国昌会后
悔弄巧成拙,不知道这样一拖,竟造成罢免法律适用的情势大变化,现在只要与时间赛就
能适用旧法!
赖中强表示,罢免程序中不变更游戏规则原则,请相信自己的眼睛,真的有这条规定,《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31条“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发布选举公告之选举,或已向主管选
举委员会提出之罢免案,仍适用修正前之规定”。
赖中强直言,傅崐萁、黄国昌会后悔自己弄巧成拙,12月20日立法院院会,选罢法排第一
案,当天青鸟集会开场记者会,经民连赖律师呼吁民进党党团,如法案三读,要立刻提出
释宪、暂时处分“并借由暂时处分声请之裁决过程,请求宪法法庭就宪政秩序下,大法官
是否有‘审理规则制订权’、评议及可决门槛之‘现有总额’可否解释为‘法定总额’此
一中间争点,一并为裁决”。
赖中强指出,傅崐萁、黄国昌为求反制,自以为聪明地想出先咨请总统公布宪法诉讼法,
待宪法诉讼法生效、宪法法庭接近瘫痪后,再咨请总统公布选罢法的怪招。但他们应该是
没有看到《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31条的规定,不知道这条的威力有多大,不知道这
样一拖,竟造成罢免法律适用的情势大变化。
赖中强分析,《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31条是2007年修订的,对照其立法理由,就是
“(选举或罢免)比赛过程中,不可变更游戏规则原则”,立法理由载明“选举包括:发布
选举公告、候选人登记、编造选举人名册、公告选举人名册、选举活动、投票及开票及公
告选举结果等规定。罢免亦包括提议、连署、投开票等规定。常发生适用新法或旧法之争
议,尤其是如于办理选举、罢免期间适逢修法,而新旧法规定不同时,更是一大困扰,为
避免发生同一种选举、罢免部分适用旧法,另一部分适用新法情事,爰增列本条之规定”
。
赖中强说,所以,131条要规范的是当开始比赛的哨子一吹响,在选举的场合,从发布选
举公告开始,在罢免的场合,从提出罢免提议开始,到开票及公告结果,必须适用同一法
律,不可部分适用旧法、部分适用新法,不可中途修改比赛规则。
最后,赖中强总结,现在要与时间赛跑,只要罢免提议书,在行政院就《选罢法》提出覆
议(预计二月二日)、立法院重新集会(七日内)、开议后重新做成决议(十五日内)、总统公
布法律(十日内)且生效(自公布日起算第三天开始生效)之前提出,罢免案就应适用旧法的
(1)提议书不用附身分证影本、(2)连署书不用附身分证影本、(3)(无论立法院是否再修法
)罢免投票通过不适用当选票数+1门槛。各位捍卫民主的战士,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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