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酒驾被党部停权3年 陈光轩:以自身经历宣导并虚心反省
CNEWS汇流新闻网记者徐德芬/台中报导
民进党苗栗县议员陈光轩,去年8月22日自驾行经头份市中华路头份交流道附近时,因碰
撞事故,经酒测后发现数值达0.32mg/l,被依“公共危险罪”送办,苗栗地院判处陈光轩
有期徒刑4个月,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天。苗栗县党部执行长连森裕今(24)表示,经
1月9日县党部所召开之第20届第7次评议委员会,陈光轩先前有1次酒驾遭起诉的缓处分纪
录,并非酒驾初犯,而是一犯再犯,将对他停权3年,以示警惕。
县党部强调,民进党对“酒驾零容忍”原则,依过往案例,陈光轩应被开除党籍;然而鉴
于陈光轩多年来对民进党及苗栗地方民主发展有重大贡献,以及案发后积极检讨与改善的
态度良好,经决议做出对他停权3年的处分。
陈光轩表示,虽然事发于半年前,早有相关处分,但县党部今日透过新闻稿对外公布,或
许是希望他接受最严厉的社会谴责、期许他再次自省,他会再次虚心自省。
陈光轩说,不再对同样的事件多做补充。这半年来,他透过各种私下聚会或公开场合以自
身的事件宣导“隔夜酒驾”的严重性,告诉大家饮酒后即使隔夜也应注意身体状况避免触
法而害人害己。
陈光轩补充,十几年前还未从政,一时心存侥幸铸成错误。这几年来他一直戮力从公,期
待能改变苗栗的政治与生活环境,对于再次为了非关公务的过错,他仍深感抱歉。
据了解,陈光轩收到处分书后15天能向民进党中评会申诉,倘若停权处分无违误并确定,
他在2026年地方选举将无法披上民进党战袍参选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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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不能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