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预算案通删、提案删减 行政院:总删减

楼主: sheng1300905 (sheng)   2025-01-21 10:41:18
: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预算也遭提案全数删除,但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是为了因应
: 宪法法庭111年宪判字第13号判决以及立法院2023年5月三读通过的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条
: 之1而依法筹设,建置个资保护的独立监督机制,强化对公务机关的监督,并确保个资蒐
: 用之合法性与可信度,如果无法正常运作,恐将违反宪法法庭判决,也难以保障民众的隐
: 私权。
看到这个才知道
原来政府要成立个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
现在已经有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了
虽然个资保护很重要
但有需要成立一个专责部会的程度吗?
查一下个资法的修法历程
中华民国一百零八年一月十日法务部法律字第 10803500010 号、
国家 发展委员会发法字第 1080080004A 号会衔公告第 53 条、第 55 条所
列属“法务部”之权责事项,改由“国家发展委员会”管辖
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总统华总一经字第 11200045441 号
令修正公布第 48、56 条条文;并增订第 1-1 条条文;
第 48 条条文自公布日施行,第 1-1 条条文施行日期,
由行政院定之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国家发展委员会发法字
第 1122002856 号、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个资筹法字第 1120400005 号会衔
公告第 53 条、第 55 条所列属“国家发展委员会”管辖之权责事项,
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改由“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管辖
个资法原来是法务部管辖 后来改成国发会管辖
现在又改成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管辖
只是现在个资保护很多都跟资安挂勾
很多机关的个资业务都是给资讯单位主政
感觉不就给数发部管辖就好
有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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