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麟凯枪决伏法!5年前狱中考取“街头艺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1-18 11:38:56
※ 引述《blue999 (FLY)》之铭言:
: 中时 萧宥彤
: 死囚黄麟凯杀害2013年杀死前女友与其母亲,遭判处死刑,16日晚间10时02分终于枪决伏
: 法。曾辅导过黄麟凯的教诲师表示,当事人已不可能教化,但仍让“废除死刑推动联盟”
: 等民团相当不满,过去废死联盟也曾透露黄麟凯的狱中生活,他接触萨克斯风和爵士鼓后
: ,爱上音乐,更在5年前考上新北市街头艺人的证照,期许自己能走上街头演出。
先不说这是否废除死刑联盟要假装“人家很可怜”的方式,然而就现实来讲,共识老早已
经定了,僵化的现况也无从被逆转
而且还一直高呼“枪下留人”,失败后就转向设法洗白(说是“乖仔”之类的),真不晓
得如此施压到底有什么意义?
这样注重人权的话,还不如去看曾经遭遇恐怖攻击的外国城市,当地的社运团体还会主张
不应执行死刑吗?
※ 引述《staxsrm (薏仁茶)》之铭言:
: 杀人犯不是要劳改之类的吗
: 在狱中还可以学萨克斯风跟爵士鼓?
: 一堆生长在低收入家庭挣扎的小孩
: 或是偏乡资源少的学童
: 因为钱的关系放弃追梦的所有人
: 看到杀人犯有一堆人挺然后还要耗费税金去教化他们
: 杀人不用偿命甚至不用赎罪耶
: 会改过才有鬼
严格来说,“劳改”不一定等于要从事苦力类型的工作,而且这在中国、北韩之外是完全
不存在的
且实际上,这种措施通常施予服无期徒刑的囚犯,至于死刑犯则不太常见
又针对这些人,每年都必须执行“是否可教化”的评鉴,以认定是否适合在符合法规定最
低年限的条件下,获得假释出监
(这也是引发被害者家属诟病的原因,
毕竟多是希望加害者能永远“不见光明”,最好能在监狱内渡过余生、毕生悔过自责)
类似的两极化效应已经不仅存在两三天了,所以才会说无法促进各方面的体谅,缘由即是
出自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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