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breathair (拆了?简单了)》 之铭言:
:
: 黄国昌真的是,没搞楚清
: 课本有写又怎样?
:
: 难道老师没有教:
: 司法部拥有法律最终解释权吗?
:
: 不然司法部给你们法学教授当就好了啊
: 要司法部干嘛?
:
: 真的是搞不楚清欸
: 嘻嘻
原来在DPP支持者心中,
司法院只是行政院司法部,
司法有最终解释权没错,
但老师应该有教司法需要依法审判,而法律则来自民意机关,在我国就是立法院
这是民主国的展现,也是法治国展现。
司法可以不依法解释,
甚至凌驾立法院造法,凌驾立法权,
那不是大法官,是大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