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妈妈生意不好“需要钱”…卖鱼男当车手坦承知

楼主: Supergreen (Hi)   2025-01-12 18:20:46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简慧珍
3.完整新闻标题:
妈妈生意不好“需要钱”…卖鱼男当车手坦承知错了 获判缓刑3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杨姓男子去年加入Telegram社群当诈团车手。彰化县林姓女子陆续汇款和面交破百万元,
因无法出金惊觉受骗而报警,警方循线逮捕杨男。彰化地方法院审结,杨男认错“不会再
去做了”,获判缓刑3年和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暱称“登辉”、“秋香”、“七”等真实身分不详成员组成诈欺集团,去年
在脸书刊登投资资讯,声称可透过美商富国银行投资外币和外国高获利股票,彰化县林姓
女子点入后加line,自称“李晓楠”、“黄欣妍”的诈团成员以line连 系林女,指导下
载富国银行APP,接着要求汇款、面交投资股票。
林女陆续投资上百万元,看到APP获利不少,要求出金,诈团声称必须再投资并支付费用
70万元,林女始知受骗而报警,警方在她面交现金时逮捕车手杨男。
检调调查,杨男去年6月底透过Telegram被招揽担任车手工作,负责收取诈得款项,但无
法证明杨男多次收款,他在地院审理时自述,他和母亲、女友、7岁孩子和行动不便阿嬷
同住,他在家帮忙妈妈卖鱼,妈妈生意不好,家里需钱,才会从事车手工作,“现在知道
错了,不会再去做了,希望给我机会”等语。
彰化地院审酌,杨男不思以合法手段赚取财富,竟谋求私利参与犯罪集团担任车手角色,
犯罪动机实属可议,考量林女即时发觉而未遂犯行,杨男担任集团较层角色,及已与林女
达成和解,赔偿1万5千元,可见犯后积极弥补损害,地院认杨男应当会知警,再犯可能性
不高,因而暂不执行有期徒刑6月,为了让杨男能深切记取教训,日后知所警惕,应提供
60小时义务劳务,接受两场次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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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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