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黑熊学院水壶中国制挨告 2名网友不起诉确定
rti 撰稿编辑:张顺祥
黑熊学院认为,2名网友发文指其贩售水壶为中国制,提告加重诽谤。北检认为2名网友发
文未逾合理评论,且涉及消费利益属可受公评,予以不起诉处分,因无人再议而不起诉确
定。
2024年6月间,蔡姓男子在社群平台上转贴PTT网友质疑黑熊学院贩售水壶类似中国淘宝商
品的文章,并发文称“割韭菜的水壶”“淘宝熊”;钟姓男子则发文指“淘宝套件民主价
值”。
黑熊学院认为,钟男、蔡男未查证产品制作产地与过程,即发表不实言论,并意图散布于
众,损害其名誉与社会评价,据此提告2人涉犯刑法加重诽谤罪。
钟男与蔡男到案后否认犯行。钟男辩称,他发文是指出淘宝抄袭黑熊学院;蔡男则表示,
其评论基于2种水壶外观看起来一样,且有不小价差,并没有认为黑熊学院的水壶是中国
制。
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指出,黑熊学院认为钟男、蔡男涉诽谤,是认为其贩售的水壶与淘
宝的水壶不同,但钟、蔡发文源于PTT网友文章所引发的议论;经检察官审视2种水壶照片
,就外观及功能标示确极为相似,不易辨别差异,虽然黑熊学院提供其贩售水壶的功能表
,但这些差异非一般消费者容易辨识。
检察官认为,钟男、蔡男发文未超出合理评论范畴,且网络买卖多有争议,也不时听闻厂
商会寻觅管道,以低价进货再以高价售出等情事,相关言论涉及消费者利益,属可受公评
事项,认定诽谤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由于本案无人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
不起诉确定。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3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