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富商翁茂钟不当接触撤职 石木钦缴还逾400万退休退养金确定
自由
杨国文
前公惩会委员长(改制前)石木钦与富商翁茂钟不当接触等案,被惩戒法院二审判决撤职
、停止任用1年确定,并被铨叙部、司法院依法官法规定,减少退休金及退养金60%,石木
钦须缴还溢领款项,石木钦提起诉愿被驳回,提出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今判石木钦败
诉确定。
石木钦曾任高等法院院长,后来接任特任官的公惩会委员长(改制为惩戒法院),于2017
年12月20日退休,不过,石木钦被查出与富商翁茂钟有不当接触,被惩戒法院职务法庭二
审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全案确定。
铨叙部依法官第50条第1项规定,审定石木钦月退俸、退养金及其他现金给与补偿金,均
应自退休生效日,即2017年12月20日起,自始减少60%。
司法院依据铨叙部于2022年9月的审定结果,重新计算石木钦的退养金,并请石缴还溢领
的退养金;高等法院也通知石木钦缴还溢领的旧制月退俸及其他现金给与补偿金。另外,
公务人员退休抚卹基金管理委员会,也要求石缴还溢领的新制月退金。
石木钦不服处分,提起诉愿被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判决驳
回,石上诉后,最高行政法院今仍判石败诉,全案确定。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18790
6.备注:
http://i.imgur.com/S9jOfAG.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