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帮赖清德打过释宪 刘静怡为宪诉法救济开

楼主: CNS3056 (奶奶)   2025-01-11 11:01:09
1.媒体来源:中时
2.记者署名:陈政嘉
3.完整新闻标题:
帮赖清德打过释宪 刘静怡为宪诉法救济开战政委:转来转去多难拗啊
4.完整新闻内文:
宪诉法覆议案10日遭立院否决,政委林明昕指法案公布未生效的期间,等同法律尚未生效
,引用民法概念提出“预防性权利救济”。前大法官被提名人刘静怡发文与林笔战,自曝
曾接受时任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委任,针对早已生效的户籍法声请解释和暂时处分,大
酸林明昕草拟的宪诉法没有明订救济手段;刘还嘲讽若要“修宪”让立法院通过的法律先
送宪法法庭审查无误后再由总统公布,理论上不是不行,但实务上先有可行制度吧。
林明昕近日在脸书发文,指法案公布未生效的期间等同法律尚未生效,考虑引用民法概念
,提出“预防性权利救济”。假处分(宪诉法称“暂时处分”)乃“暂时权利救济”,原
适用于各种诉讼类型,并且不以“现在”给付之诉为限。“将来”给付之诉如具有高度急
迫性,也能同时向法院声请假处分,而为“预防性暂时权利救济”。
刘静怡则转发林明昕的贴文,“真不巧,我就是当年释字第603号(户籍法捺指纹始核发
身分证规定违宪)的三个诉讼代理人之一”,当时是接受在立法院是少数的民进党团委任
,针对早已生效的户籍法系争条文声请解释和暂时处分。
“赖清德总统是当年的干事长,声请人代表之一是不分区立委蔡英文,所以都算是我们的
当事人”,刘静怡也透露,她与赖除了有共同老友外,也曾是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
。而自己当时是基于人权工作者的道德责任,才打反对国家强取指纹、攸关全民资讯隐私
权的宪法诉讼,不是因为民进党团“策略”才上场。
对于救济手段,刘静怡也开酸,她不反对宪法法庭应该有适当的程序工具,但为什么才生
效适用没多久的宪法诉讼法不明定呢?这样转来转去多难拗啊,“当初林政委自己应该也
参与了宪法诉讼法草案的拟定工作吧?”
林明昕被点名后留言回应,“很多法律没经过施行也很难什么都想到”。刘静怡也嘲说,
“当时草拟宪法诉讼法时就是完全没人想到囉?”
刘静怡也吐槽,不管要走什么途径,应该区分清楚的是,到底是主张在我国并未采纳的法
国式“法规范预审制”,还是主张根据“已经生效”的“权利救济请求权”寻求解套?若
要“修宪”改成立法院通过的法律都必须先送宪法法庭审查无误之后再由总统公布,“理
论上也不是不行,但要在实务上先建立可行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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