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交陪法官检察官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1-09 14:56:14
※ 引述《TomFord5566 (汤福56)》之铭言:
: 很多人看到有人请检察官吃米其林就很生气
: 但有出过社会的都知道这种事很正常吧
: 你各位的老板还是上司
: 平常难道没在交陪一些法官、检察官、记者吗?
要怎样应酬,一般上没人会管
但涉及到公帑(公费)的时候,基本上不可能会被放任不管,甚至还会被放大检视,并对
其立场加以质疑...
况且,就请吃饭的事,按照《检察官伦理规范》,其中:
一、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部分,分别明示“检察官不得收受与其职务上有利害关系
者之任何餽赠或其他利益,但正常公务礼仪不在此限;检察官收受与其职务上无利害
关系者合乎正常社交礼俗标准之餽赠或其他利益,不得有损检察公正、廉洁形象”。
单看整个邀约的情节,表面上不像已经违反该规定,导致产生足以使当事检察官受到
弹劾、惩戒之事由;然而,
二、同法第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款,内容另略以“检察官于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为政
党、政治团体、组织、其内部候选人或公职候选人募款或利用行政资源为其他协助”
,其中“行政资源”之定义为何,未有明了之处,似有深究之必要。
无论对此有何观感,现实是不能“公私不分”、更不能“公器私用”
进而,这类型的“生气”不会没有理据
只是偶尔针对的对象错误时,反而会使被指摘的一方得到利益,此刻会使民众的知情权有
极大程度的受损之虞,要怎样补救是最高检察署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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