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为什么肇逃的刑度设的比酒驾轻?

楼主: zxc8424 (HuGuu)   2025-01-07 16:51:30
第 185-4 条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而逃逸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于死或重伤而逃逸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项之罪,驾驶人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伤系无过失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酒驾致死的刑责规定在刑法第185-3条的不能安全驾驶致死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肇逃撞死人1-7年 ,后续调查无过失还可以减刑甚至免刑
反观酒驾撞死人就直接3-10年
这样不是鼓励酒驾撞到人先逃再说吗
有没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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