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5-01-07 14:57:26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陈宏睿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男扮律师、征信社人员骗色女网友 一证词让法官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刘姓男子在前年间在交友软件,认识一名彰化县女网友,以假扮律师、征信社人员方
式,佯可帮女网友处理与前男友猥亵案,陆续骗得117万元,另外也与女网友发生两次性行
为。女网友提告诈欺、妨害性自主,一审依诈欺罪,判刘2年2月徒刑,但性侵部分,依女网
友证词、对话截图等证据,判无罪,二审今驳回上诉。
检警调查,刘姓男子在2023年6月间,透过交友软件Omi认识一名女网友,刘先佯称自己是律
师,可替女网友处理先前遭前男友猥亵的案件,接着刘再假扮征信社人员“白先生”,以一
人分饰两角方式,与女网友接洽,刘再对女网友佯称,已把男网友打死,需要后续律师费、
医药费、丧葬费等费用,女子陆续被骗走117万元,也与刘发生两次性关系。
女子惊觉上当后报警,警方在台中市拘提刘到案,检方依诈欺、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诉。
一审审理时,刘男坦认诈欺犯行,不过矢口否认性侵,辩称第一次性关系时,是以拜托方式
,女子同意,要求第二次性行为时,女子起初说很痛,后来也答应,未曾提过不性行为就要
伤害其家人,也没有强迫女子。
一审审酌,女子证称,第一次性行为时,刘男是以拜托方式,询问她可否发生性行为,因对
方态度温柔,所以在半推半就的情况下同意,案发后也传讯给刘男“我今天很开心、哥哥带
我第一次”,可见未违反意愿,第二次性行为后,女子还传讯给刘“哥哥说我很棒有进步,
好像有开心到的感觉”等语,认定二次性行为都未违反女子意愿。
一审依诈欺罪,判刘男2年2月徒刑,另外性侵部分,事证不足,判刘无罪。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今审结宣判,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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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律师是假的
教练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