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妻跟同事上摩铁5小时!老公抓奸“想起

楼主: Salcea (5457)   2025-01-06 09:01:18
人妻跟同事上摩铁5小时!老公抓奸“想起就泪如雨下” 她认了得赔20万
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周姓女子结婚6年多,与丈夫育有一女,不过周女因与同公司江姓同事朝夕相处,
发生感情,被丈夫发现去年6月间,二人齐赴汽车旅馆约5个多小时,丈夫对质周女,周女
承认,还说已与同事“交往、互相喜欢”等语,丈夫向二人求偿100万元,一审判周女、
江男需赔2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台中市一名人夫控诉周姓妻子,外遇同公司的江姓同事,二人在去年6月间齐
赴汽车旅馆,人夫以手机定位妻子手机发现,二人在汽车旅馆内待了5个多小时,人夫以
此事质问周女,周女承认的确有与江男上汽车旅馆,还称“已开始交往,我们互相喜欢”
等语。
人夫除了与周姓妻子离婚之外,也向周女、江男提出侵害配偶权告诉,求偿100万元。
人夫向台中地院法官控诉,他发现二人不伦关系后,二人的态度非常强硬,丝毫感受不到
对自身行为有任何悔意或歉意,不知如何面对年幼的女儿,每每想起就泪如雨下,担心如
何在母亲缺席的家庭中,让女儿健全成长、夜不能寐。
一审审酌,江男在周女婚姻存续期间,在去年6月间有男女交往、接送,共赴汽车旅馆长
达5小时的状况,实难认属通常男女社交礼仪范畴,或普通朋友间正常的互动交往范围,
堪认已逾越一般社会通念所能容忍范围,而达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安全及幸福的程度

一审认为,二人行为已侵害人夫的配偶权法益,情节重大,导致人夫精神上承受相当痛苦
,审酌双方资力等情状后,认二人需赔偿20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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