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为什么还不停工?

楼主: greendoor (艸艸)   2025-01-04 05:09:32
从前从前,遥远的东海上,有一座小岛。
岛上有位奸险的巨贾沈某,沈某财大气粗,写了一封信给知府衙门:
“老子要盖一座惊滑城,基准容积要678.91%,以前扁大人答应过我的。”
府尹柯大人问了幕僚和师爷之后,回答:
“no no,御史来看过,说你只能盖560%。”
沈某不爽,一状告上大理寺,跟知府打了两年官司。
后来,沈某觉得胜诉机率不大,
无奈花了5000万买了一颗肉包子,拿给知府门前的一条狗狗,
让狗狗帮他跑腿,在衙门里串门子,陈情施压,
积极要求和解,重新乔基准容积率。
衙门里的公务员被吵得烦不胜烦,写了一封签呈给柯府尹:
“沈商来凹基准容积率,绝对不能跟他们和解。”
柯府尹只回:“速审速决。”
按照公文惯例,没有驳回,没有修改,就是批示同意:
“好,等法院判决下来以后,赶快办好!”
但是呢,岛上流言蜚语,谣言四起,
传闻沈某拿1710万给柯府尹,柯府尹才会通融20%容积奖励。
奇的是,1710万就能买通府尹了,何必花5000万去买通一条狗?
没人在意。
反正柯府尹和沈商都被京城里的东厂锦衣卫抓走了,岛民无不拊掌称快。
柯府尹选择佛系面对,直接躺平不抗告,让锦衣卫尽量查。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
衙门换了个蒋府尹上任。
蒋府尹最近有点苦恼,不知道是否该裁撤20%容积奖励。
如果裁撤,惊滑城可能会提起行政诉愿。
按行政诉讼法第12条:
民事或刑事诉讼之裁判,以行政处分是否无效或违法为据者,应依行政争讼程序确定之。
前项行政争讼程序已经开始者,于其程序确定前,民事或刑事法院应停止其审判程序。
如果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此前相关民事或刑事案件都要先停下来。
惊滑城如果暂审,柯府尹身上只背政治献金案,
是否会被东厂撵出去,好让他去送一下那个九十几岁快要登天的老爹最后一程啊?
大家觉得蒋府尹会做什么决定呢?有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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