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桃园役男“躲兵役”投美16年 除役悄返

楼主: wenchinhsieh (windman)   2025-01-02 17: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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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役男“躲兵役”投美16年 除役悄返国…下场曝光
记者 张哲辅
桃园一名潘姓男子为了躲避兵役,佯藉观光名义出国后,便滞留海外不归,一待就是16年
,直至除役年龄后才愿意返国,并主动至派出所投案,桃园地院审酌后,以《妨害兵役治
罪条例》判潘男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
桃园地检署侦查终结,据起诉书,潘男明知自己是役龄男子,却为了规避兵役,在2008年
9月25日,佯藉出国观光名义,依照当时“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申请核准出境后,便滞留
海外不归,未于同年11月25日前归国。
桃园县桃园市公所(现改制为桃园市桃园区公所)在同年12月18日,将“命其应即刻返国
接受征兵处理”通知送达潘男位于桃园的户籍地,接着隔(2009)年的7月9日、14日,再
次送达通知,但潘男始终未返国接受征兵处理。
直到潘男2023年12月31日,36岁已逾役龄后,终愿返国,在2024年7月31日入境,且先图
侥幸,未持台湾护照,而是以美国护照入境,不过最终仍遭逮获送办。
潘男在侦讯时坦承犯案,且有役男征兵检查未到检访查纪录、役男出境资料输入表、被告
之兵籍表等相关资料可稽,认定潘男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认定潘男刻意以国外就
学名义申请核准出境,却滞留国外不归,待达除役年龄后才返台,以此规避服役之国民义
务,破坏我国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妨害国家兵役征集管理,更损及潜在国防动员兵力等情
,请予从重量刑。
据判决书,桃园地院审酌潘男以观光名义出境后,长期滞留国外不归,实非可取。不过考
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并主动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营分局文自派出所投案,因一时思虑不
周犯下此案,也应能知所警惕,相信他无再犯之虞,最终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
金9万元。
另外缓刑2年,缓刑期间受保护管束,并应于本案判决确定后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30
万元,且向执行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机构或团体,提供240小时之义务劳务。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737159
备注:各位啊这次是以美国护照入境,而且是除役年龄,被处以6个月徒刑,可以易科罚
金,9万,但还要支付国库30万,和服劳役240小时,不知道算划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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