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案停审!高院认立法院组织法第32

楼主: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25-01-02 15:53:01
※ 引述《HulkSmash (~万物之下 OBA~)》之铭言:
: 请教申请释宪是不是需要大法官
: 所以这算不算在释放一个消息
: 你们民众党如果想要救高虹安
: 那就赶快让我们提的大法官通过
: 不然我就不帮你们释宪喔
: 是这样吗???
: ※ 引述《sheng1300905 (sheng)》之铭言:
: : 联合新闻网
: : 王宏舜
: : 高虹安案停审!高院认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违宪声请释宪
: : 4.完整新闻内文:
: : 新竹市长高虹安涉犯贪污诈领公有财物、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台北地院认定不法所

: : 11万6514元,判她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现停职中,案件由高湾高等法院审理
中?
: : 但高院认为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规定有违反宪法法庭关于法规范不得违反明确
性?
: : 则的解释,牴触宪法第18条规定,裁定停止审理,声请宪法法庭宣告该条文违宪。
能有这种解读我也是服了
1.明显二审法官不淌浑水不想判,不然直接判有罪就好还可以给在野党难看,何必停止审

2.法官一定知道现在宪法法庭难产,所以案件释宪一定会无限制拖延,是停止审判喔,高
虹安乃是自由身,拖到2028至少有三年时间缓冲
3.法官不想违背良心判对高不利的判决又不想得罪高层最好的办法是丢给现在难产的宪
法庭
4.白营都知道大法官是赖的人更不可能帮绿莹让大法官人事案过关。一旦过关意味着高虹
安一定是不利判决。这是最基本的逻辑
结论
我们2028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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