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害宪法保障的最基本权利,所以诉讼法设有抗告的机制救济人民。
检察官根本不应该能够抗告,检察官并不是一个权利主体,他只是行政机关,没有权利受
侵害的空间,自然没有抗告的机会。
所以学理上检察官根本不能用除明显违法的法院裁定抗告。因为法官是公正中立的第三方
,如果法官认为案情不值得侵害人民的自由,那么就保护人民的角度就不许羁押。况检察
官已尽蒐证的行为后才会起诉,否则应该继续侦查,法律并不允许起诉后的检察官持续积
极蒐证,尤其是使用强制力,起诉后案子主导是归于法院的。而检察官跟被告是处于平等
的两方,这才是现行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的法律规定。
现在明显违法乱纪的检察官,台大刑事诉讼法大师洗澡熊,林钰雄在立院调查权跟自己专
业无关事项上光速跳出来连署反对调查弊案想求上层关注,现在又假装自己没上网,不知
道他下学期课再次上这一段时,会不会脸红想找个地洞钻下去?
※ 引述《lunli924 (馄饨)》之铭言:
: 关于今天开庭的结果 北检能否再抗告
: 法界人士表示
: 刑诉法对于抗告无次数限制,只要抗告合法,法院就得处理
: 过去创下最多抗告纪录的
: 就是北检侦办砂石车驾驶张德正
: 检方要羁押张,北院却屡屡裁定交保
: 北检总共抗告五次,最后一次高院驳回后
: 北检未再提抗告,张才确定交保。
: =====
: 北检抗告一时爽 一直抗告一直爽
: 有八卦吗